原來教育部過去所做的一切都是在「容忍」而已!「容忍」的意思是說:「你是我眼中的麻煩,我對你無計可施,我只是盡量的包容你而已,而你現在你所做的,已經超出我所能忍受的範圍,我不想忍了!」

 

一件接一件的霸凌事端在媒體前爆出來(過去不是沒有霸凌,只是現今的媒體喜歡此題材,因它可以製造聳動),教育人員個個累得人仰馬翻:開會、宣導、填表通報、設立輔導大軍﹣﹣﹣﹣。這樣以為可以控制住這些學子的霸凌行為了,那知﹣﹣,情況仍在失控中,最後的絕招:霸凌暴力行為,一律送警法辦!這是教育單位向暴力說:我無力、我無能、舉白旗的宣告,同時也宣告將靠向更高壓的威權來壓制。

 

我是一位心理師,工作的主要對象是兒童青少年,我不反對「司法」介入處理嚴重的校園暴力行為,然而我支持的是:在教育輔導整合及配套的完整下,司法才是最後的手段。然而試問:我們的教育輔導做得如何?友善校園推動得如何?正向管教真正落實了嗎?我認為至目前為止:「友善校園」、「正向管教」仍只是表面、安慰、動聽的口號而已!真正的問題在於教育的核心價值觀:有教無類、因材施教,乃是被重重踩在腳下並解體的價值觀!反之,我們教育所推崇的是「金字塔型」的機制,會讀書、會考試的,才有未來;而有一群動態學習的孩子,屬於體驗操作學習的風格(反之是靜態學習,適合背讀寫,字筆考試的孩子),他們在學校的表現通常是低成就,在金字塔型的機制內,是屬於失敗者;因為大腦沒有輸入,所以在思考行為上是屬於衝動、無自律者。不能說教育單位完全沒有為這些孩子做什麼,但是所做的真是有限至極,上學八、九小時,他們得坐在教室內,聽老師講課(無聊?)、寫考卷、算分數、訂正、被老師訓話、處罰。這種無效的投資,可能就在此同時助長他們累積另一種反彈的力量:我要發洩、我要表現,我要掌聲、我要認同,而﹣﹣黑道、幫派、霸凌行為﹣﹣不就是成了他們表現自己的最佳舞台!

 

我們不能縱容暴力的學子所犯下的錯,然而我們也不能把他今天的行為完全歸因於他的身上,十幾歲孩子所做的不過是在反應這十幾年來他所感受、所學習到的種種,尤其是外在環境的壓迫、需求的忽視。所以,我們必須從「需求」的角度思考,從「生態」的觀點介入,創造一條出路給每一位孩子,讓每位孩子能有舞台。黑道、暴力誘惑他們,所以我們要創造更強而有力、能切中他們需要的對立面,也就是:好的掌聲、好的舞台、好的溫暖;否則,「送警法辦」可能會使我們的青少年「道高一尺,魔高一丈」,練就他們更精緻化的霸凌技巧,使黑道更興盛!我們只能害怕的等待那一天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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